导语: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(六)-4-5、識即是空的修法-慈誠羅珠堪布
所謂“識蘊”,是指我們的意識 ,也即我們經常思維的東西。它是最關鍵的,因為很多人都認為,雖然肉體不是我,但意識應該是我,故而執著於意識。
雖然在不觀察的時候,或者從宏觀的角度而言,意識是存在的,它可以思維很多東西,可以辨察各種事物,但就像彩虹一樣,從遠遠的地方看去,彩虹是實實在在地存在著的完整的東西,但如果去追蹤,就永遠也找不到彩虹的本體。同樣,如果去追究意識到底是什麼,我們也根本找不到所謂的意識。
[@more@]
如何抉擇意識的不存在呢?首先,意識是一種綜合的名稱,它可以分成很多種,同時也有很多名字——善的念頭、惡的念頭、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等等,其中眼識又可以分為紅色、白色、綠色等等。對每一種意識,也可以依靠意識所延續的時間長度來分解,這樣一路分下去,直到最小的時間單位,再往下分,意識就消失了,最終誰也找不到一個實體。
以上所講,是通過中觀的邏輯推理方法來抉擇空性。
另一種方法,也是最好的方法,就是讓意識自己去觀察自己。因為,意識本來是我們的眼睛所看不到的東西,哪怕借助科學儀器,也無法直接測量意識的本體,所以,要想透徹地瞭解意識,只有依靠意識本身。
這是與密宗十分接近的,也是非常實用的方法。不過,這種修法有一些前提條件,首先要修五加行,並對空性有一定的瞭解和修證,否則是修不出來的,即使現在講了也沒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