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知識京俄瓦 | 愛眾生勝過愛佛
宗峰法師 譯 禪霖小築
善知識京俄瓦又說:“想要獲得解脫與一切智智,必須要學一個不同於世間俗流的。
世間的俗流,愛佛勝過愛眾生,愛自己勝過愛他人,愛對我有利的勝過對我有害的,愛快樂勝過愛痛苦。
我們應該與此相反,要愛眾生勝過愛佛。
為什麽呢?對佛大家都同樣地尊敬,但有四個原因應當更愛眾生:
輪回眾生都是我的父母,所以應當更愛;
父母輪回受苦,我應當利益他們,所以應當更愛;
利益眾生的同時,自利的力量也得到成就,所以應當更愛;
利益眾生就是供養一切諸佛菩薩,能令諸佛菩薩歡喜,所以應當更愛眾生。
世間人愛自己勝過愛他人,我們則應當愛他人勝過愛自己。
為什麽呢?無始以來都是自己使自己墮入痛苦,別人豈會令我墮入痛苦?也許有人會說,令自己墮入痛苦的是煩惱,但是煩惱不外出於二我(法我和人我)。所以無始以來令自己受苦的敵人,正是自己。對這個敵人應當盡力地消滅。
比起“我”這個敵人,應當更愛他人。
因為只有依靠其他的眾生,才能夠積聚資糧,由此出生世間的一切安樂,所以應當愛他;
又只有依靠眾生,才能夠修習二菩提心,由此出生一切出世間的涅槃功德,所以應當愛他。
世俗的人愛對我有利的,勝過對我有害的,我們則應當反之。
為什麽呢?世間最利益我的,無過於自己的父母。父母給我的,是田地、房屋、金玉、牲畜、妻妾、奴僕等,如果修行佛法,這些卻成了大害,由這些愛的布施,生起大煩惱,漸漸孤伶伶地下了地獄。因此暫時雖貌似有好處,最終卻會增加大苦。
由此看起來,今生比父母恩更重的那就只有唯敵人了,應該愛加害於我的人勝過愛父母,這又是為什麽呢?
這是說依敵人的損害,可修習忍辱,獲得無量福德;
而依魔害可發起精進,增長道業,乃至得一切成就。所以應當更愛害我的。
又世俗人愛快樂而不喜歡痛苦,我們應當相反,要愛苦勝過愛快樂。為什麽?
耽著於躺臥的快樂、睡眠的快樂、性交的快樂、懈怠的快樂、衣食的快樂,這些都是將來大苦的因。
比起這些應當更愛苦,為什麽?
為師父和僧眾的事情受苦、戒律難持的苦、三門修善的苦,可令資糧圓滿、罪障凈除,得到大安樂的果位,所以應當愛它。
依身心的痛苦厭棄輪回,能發生出離心,所以應當愛苦。
如果能具足這不同世俗的四法,就是真正的卦相,再沒有能超過的了。如果沒有這四法,就像蔔得了惡卦,怎麽作都沒有益處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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