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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所有法(根本煩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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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6-19 12:07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心所有法(根本煩惱)
四、根本煩惱六者。謂貪。瞋。癡。慢。疑。惡見。
此六種。乃一切煩惱之根本。煩惱皆由此而生長故。
四、根本煩惱六者。謂貪。瞋。癡。慢。疑。惡見。



  第四類「根本煩惱」有六種:就是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,以及惡見。
  此六種。乃一切煩惱之根本。煩惱皆由此而生長故。這六種,是一切煩惱的根本,所以稱為「根本煩惱」。有了這六個根本煩惱,所有的煩惱都跟著衍生出來了。
一、貪者謂於有有具染著為性。能障無貪。生苦為業。謂由愛力取蘊生故。
言貪者。於五取蘊耽染愛著為性。輪迴三界能生苦果為業。謂由此貪愛為因。於三界取蘊苦果生生不斷。所謂愛欲為因。愛命為果。又云。有。謂後有。三有異熟之果。有具。謂彼惑業所感中有。及器世間也。
  根本煩惱第一個是「貪」。
一、貪者謂於有有具染著為性。
  「貪」,就是對輪迴三界的果(有),以及能生三界的因(有具),都深深的染著,這就是它的體性。譬如:這一生的名聞、利養,是過去生中善業帶來的,如果我們了解業果的道理,就不會在享受這些成果時,生起絲毫的貪著,這樣才不會對三界的異熟果報(有)產生染著。同樣的,若是我們對於三界輪迴的因(有具),具有正見正思惟的話,也不會在這上面繼續串習增長。因為「貪」是輪迴的因,若是使貪欲增長,無異是串習更多輪迴的因而已。
能障無貪。生苦為業。
  「貪」,使我們耽著難捨,因此障礙「無貪」的生起;也生出一切輪迴的苦果,這就是「貪」的作用。
謂由愛力取蘊生故。
  是因為這個貪愛的力量,才有了五取蘊的生命,而生出一切輪迴的苦果。
  言貪者。於五取蘊耽染愛著為性。「貪」,是對這個五取蘊身產生耽染愛著,這是「貪」的體性。
    輪迴三界能生苦果為業。因此輪迴三界,生出一切的苦果,即是「貪」的作用。
    謂由此貪愛為因。於三界取蘊苦果生生不斷。就是這個貪愛的因,才使得三界五取蘊的苦果生生不斷。
    所謂愛欲為因。愛命為果。正所謂「愛欲為因,愛命為果。」這句話出自圓覺經,意思是說:愛欲是輪迴的因。由於愛欲,才生出這一期的生命,但有了這個五取蘊之身之後,又對它產生種種的貪著,才使得輪迴不斷。
  又云。有。謂後有。三有異熟之果。有具。謂彼惑業所感中有。及器世間也。「有」,是後有,指三界異熟的果報。「有具」,是指輪迴三界的因—貪愛。因為貪愛,才會感得「中陰身」,以及三界的器世間。在這一期生命結束後,是一股對「我愛」強烈的執著,才形成了「中陰身」。這個「中陰身」,又帶著強烈的貪欲去投生,所以整個推動輪迴的力量,其實就是愛欲。這一期的生命,是正報;所依存的器世間,是依報。但不論是正報,還是依報,都是由愛欲而造業,由業力而顯現的三界果報體。
二、瞋者。謂於苦苦具憎恚為性。能障無瞋不安隱性。惡行所依為業。謂瞋必令身心熱惱。起諸惡業。不善性故。
言瞋者。謂忿怒也。苦。謂生老等八苦。苦具。謂一切有漏但能生苦者。皆名苦具。以憎嫉忿恚而為自體。謂由憎嫉而起瞋恚。故以憎恚為體。能障無瞋。心不安隱。及諸惡行所依而為業用。謂瞋一起舉身燥熱。心復惱悶。諸所惡業皆從此起。諸不善心皆從此出。故曰一念瞋心起。八萬障門開。又云。瞋於羣生損害為性。住不安隱。及惡行所依為業。不安隱者。謂損害他。自生苦故。
  根本煩惱第二個是「瞋」。
二、瞋者。謂於苦苦具憎恚為性。能障無瞋不安隱性。惡行所依為業。謂瞋必令身心熱惱。起諸惡業。不善性故。
  「苦」,是苦果,指三苦、六苦、八苦等;「苦具」,是三界中一切能生苦果的因。對於這些苦因、苦果,因為不能忍受,所以就起了討厭、憤恨的心理,這就是「瞋」的體性。若是我們能夠了解這些苦因、苦果,是自己過去的惡業所感,當下就能安然忍受,而不發瞋恚心。否則,一動了瞋心,不但能障礙「無瞋」的生起,身心也因此不得安穩,跟著更容易造下種種的惡行,這些都是瞋心所起的作用。因為瞋心使人身心熱惱,由於不能忍受,身、口、意就很容易造下惡業。
  言瞋者。謂忿怒也。苦。謂生老等八苦。苦具。謂一切有漏但能生苦者。皆名苦具。「瞋」,就是忿怒。「苦」,是指苦果,如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怨憎會、愛別離、求不得、五陰熾盛等八苦;或苦苦、行苦、壞苦等三苦都是。「苦具」,是指苦因,凡是三界中能生苦果的因,都稱為「苦具」。
  以憎嫉忿恚而為自體。謂由憎嫉而起瞋恚。故以憎恚為體。「瞋」,是以憎惡、嫉妒、忿恨、恚惱,為它的自體。因為先有了憎恨、嫉妒等心理,才生起瞋恚,因此就以憎恚為它的體性。
  能障無瞋。心不安隱。及諸惡行所依而為業用。「瞋」的作用,是障礙「無瞋」的生起;使心起熱惱不得安穩;並且因此造作種種的惡行。
  謂瞋一起舉身燥熱。心復惱悶。諸所惡業皆從此起。諸不善心皆從此出。故曰一念瞋心起。八萬障門開。只要瞋心一起,全身立刻變得燥熱,心裡又是氣惱、又是煩悶,這時很容易因為失去理性或耐性,而做出種種的惡行。一切傷害、報復等壞念頭,也都是在這時產生。所以才會說:「一念瞋心起,八萬障門開。」,因為不管是修行上或者世俗上的障礙,都是跟著瞋心而來的。
  又云。瞋於羣生損害為性。住不安隱。及惡行所依為業。不安隱者。謂損害他。自生苦故。又說:「瞋」的體性,就是對眾生起損害的心。「瞋」的作用,是使心不安穩,以及造作一切的惡行。所謂的「不安穩」,是指因為瞋心而造作了損害他人的身口意業,不但當下身心熱惱,而且將來還要遭受果報,引發更大的苦果。
三、癡者。謂於諸事理迷闇為性。能障無癡。一切雜染所依為業。諸由無明起疑。邪見。貪等煩惱隨煩惱業。能招後生雜染法故。
言癡者。謂無明也。有二種。一、根本無明。多迷諦裡。二、枝末無明。多迷事相。謂於理事不能明了。昬迷暗昧而為體性。能障無癡善根。生煩惱業。故云一切雜染所依也。次轉釋。謂由無明能起根本煩惱隨煩惱業。又能招感後生苦果。故知一切染法皆依無明而有。若離無明無有起處故。
  根本煩惱第三個是「癡」。
三、癡者。謂於諸事理迷闇為性。
  「癡」的體性,就是對一切的事(諸法的事相)、理(諸法的實相)不明瞭。
能障無癡。一切雜染所依為業。
    我們的愚癡無明如果沒有去除的話,就會障礙「無癡」善根的生起;一切的煩惱雜染也跟著產生,這就是「癡」的作用。
諸由無明起疑。邪見。貪等煩惱隨煩惱業。能招後生雜染法故。
  因為愚癡無明,才會以為有我,因此產生貪、瞋、慢、疑、邪見等根本煩惱,以及隨煩惱,再由煩惱造業,而招感後世的一切苦果。
  言癡者。謂無明也。有二種。一、根本無明。多迷諦裡。二、枝末無明。多迷事相。「癡」,就是無明。可分為二種:第一「根本無明」,是對諸法實相的本體界不了解;第二「枝末無明」,是對一切因緣所生的現象界不明瞭。
  謂於理事不能明了。昬迷暗昧而為體性。能障無癡善根。生煩惱業。故云一切雜染所依也。由於「癡」是對理 (本體界)、事(現象界)不能明了,因此就以昏迷暗昧為它的體性。它的作用,則是障礙「無癡」善根的生起:以及由煩惱而造作種種惡業。所以,「無明」可說是一切雜染的所依。
  次轉釋。謂由無明能起根本煩惱隨煩惱業。又能招感後生苦果。故知一切染法皆依無明而有。若離無明無有起處故。另外,轉釋當中也說,「無明」不但能生起根本煩惱和隨煩惱,也能造下種種惡業,招感生死的苦果。由此可知,一切的雜染法,都是依「無明」而有,若是離開了「無明」,所有的煩惱也就沒有起處了。
四、慢者。謂恃己於他高舉為性。能障不慢。生苦為業。謂若慢於德。有德。心不謙下。由此生死輪轉無窮。受諸苦故。
言慢者。謂我慢也。以恃己尊勝。貢高輕舉。藐視一切。是其自體。生苦是用。次轉釋。謂彼平生不以德業為事。故慢於有德。以於一切有尊德者。不生謙恭。不自卑下。自高自大。輕陵蔑裂。由此生死無窮。受苦不盡故。慢有七種。皆以我慢為主。故此單說我慢。
  根本煩惱第四個是「慢」。
四、慢者。謂恃己於他高舉為性。
  「慢」,就是高舉的心。在自己和別人比較以後,永遠覺得自己高過他人,這就是「慢」的體性。
能障不慢。生苦為業。
  因此,它會障礙我們的謙虛(「不慢」),以及生出種種的苦果,這是「慢」所產生的作用。
謂若慢於德。有德。心不謙下。由此生死輪轉無窮。受諸苦故。
  由於「慢」是對三寶等功德,以及具有功德的人,妄自尊大、不肯謙下,因此才造下種種惡業,致使生死輪轉不斷,受無量的苦。
  言慢者。謂我慢也。以恃己尊勝。貢高輕舉。藐視一切。是其自體。生苦是用。這裡所說的「慢,」主要是指「我慢」。就是執著自己是最尊貴、最殊勝的,因此貢高、輕舉、藐視一切。這是「慢」的體性。它的作用,則是產生各種的苦果。
  次轉釋。謂彼平生不以德業為事。故慢於有德。其次,轉釋當中也說,由於自己平生無法勤修德業,因此才會對有德的人,生起貢高我慢的心。
  以於一切有尊德者。不生謙恭。不自卑下。自高自大。輕陵蔑裂。由此生死無窮。受苦不盡故。這樣對一切尊貴、有德的人,不但心不能謙恭、卑下,反而自高、自大、輕蔑、凌越一切,當然就容易造下各種惡業,使得生死不斷,受無盡的苦。
  慢有七種。皆以我慢為主。故此單說我慢。慢有七種:
  一、慢:對於不如自己的加以輕蔑;和自己相等的也予以輕蔑。
  二、過慢:和自己相等的,認為自己勝過他;勝過自己的,卻認為和自己差不多。
  三、慢過慢:勝過自己很多的,也認為自己勝過他。
  四、我慢:把五取蘊當作是我、我所,而自恃、高舉,處處想駕凌於他人之上。
  五、增上慢:唯有在修行者身上生起。就是並未真實證得禪定、神通、果位,以為自己已經證得禪定、神通、果位。
  六、卑慢:他人明明勝過自己很多,卻毫無慚愧的說自己只差他一點點,這是由自卑感所引起的自大狂。
  七、邪慢:自己其實沒有功德,卻為博取虛名假利,到處宣揚自己的功德。
這七種慢心主要是以「我慢」為主,」所以在這裡單說「我慢」。
五、疑者。謂於諸諦理猶豫為性。能障不疑善品為業。謂猶豫者。善不生故。
言疑者。無决定見也。謂於無我諦實之理。無决定見。狐疑不信。不能决意直前修諸善業。故善不生。此疑依六事而生。一、聞不正法。二、見師邪行。三、見所信受意見差別。四、性自愚魯。五、甚深法性。六、廣大教法。由此六種疑方生故。
  根本煩惱第五個是「疑」。
五、疑者。謂於諸諦理猶豫為性。
  「疑」,是對諸法的真實諦理猶豫不決,這就是它的體性。
能障不疑善品為業。謂猶豫者。善不生故。
  「疑」能障礙由「不疑」所成就的善品,這是它的作用。因為猶豫不決的人,是不可能生起任何善法的。
  言疑者。無决定見也。謂於無我諦實之理。無决定見。「疑」,就是沒有決定的勝解。由於對「無我」的真實諦理不了解,因此無法產生決定的勝解。
  狐疑不信。不能决意直前修諸善業。故善不生。既然狐疑不信,就無法下定決心、勇往直前修一切善業,所以善法不能生起。
  此疑依六事而生。一、聞不正法。二、見師邪行。三、見所信受意見差別。四、性自愚魯。五、甚深法性。六、廣大教法。由此六種疑方生故。這個「疑」,是依六種情況而產生的:第一是聽聞不正法,沒有正知見;第二是見到上師有不如理如法的地方;第三是各宗各派的意見相左時;第四是愚癡性重;第五是無法了悟大乘所說的甚深法性;第六是不能理解大乘中的廣大教法。以上這六種原因,都可能生起懷疑。
六、不正見者。謂於諸諦理顛倒推求。染慧為性。能障善見。招苦為業。謂邪見者。多受苦故。此見差別復有五種。
言不正見為顛倒者。謂以正為邪。以邪為正。染慧而為體性。招感積集一切苦事。而為業用。謂惡見者。以苦捨苦。此世他世多受苦故。此一惡見行相差別。復有五種。
  根本煩惱第六是「不正見」。
六、不正見者。謂於諸諦理顛倒推求。染慧為性。
  「不正見」,是對諸法真實的諦理,做顛倒的推求、比度,以邪為正、以正為邪。這種染污的惡慧,就是「不正見」的體性。
能障善見。招苦為業。
  「不正見」,不但能障礙「正見」的生起,還會招感一切的苦果。這是它的作用。
謂邪見者。多受苦故。
  因為錯誤的邪見,引導的多半是錯誤的邪行,果報當然就多苦了。
此見差別復有五種。
  這「不正見」,又有「薩迦耶見」、「邊見」、「邪見」、「見取見」、「戒禁取見」五種的差別。
  言不正見為顛倒者。謂以正為邪。以邪為正。染慧而為體性。「不正見」為什麼稱為「顛倒」呢?因為它以正為邪、以邪為正,所以稱為「顛倒」。這種染污的惡慧,就是它的體性。
  招感積集一切苦事。而為業用。而招感、積集一切的苦事,就是它所發揮的作用。
  謂惡見者。以苦捨苦。此世他世多受苦故。因為持有這些錯誤見解的行人(如一些修苦行的外道),嘗試以苦行的方式來捨棄三界的苦,以為這樣可以清淨業障,可以達到涅槃解脫。結果不但使得這一世受苦,他生還必須遭受無量的苦,這都是「不正見」所造成的過失。
  此一惡見行相差別。復有五種。這一類的「惡見」,由於行相的差別,又分為五種:
一、薩迦耶見。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。一切見趣所依為業。
薩迦耶者。此云身見。執身為我。起諸見故。謂於五取蘊法。執我我所。由此身見。一切見趣依之而起。
  第一種是「薩加耶見」。
一、薩迦耶見。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。
  「薩迦耶見」,是把五取蘊之身,妄執為「我」、及屬於「我所」有的。
一切見趣所依為業。
  有了「薩迦耶見」,其他一切錯誤的見解都跟著生起,這就是它所發揮的作用。
  薩迦耶者。此云身見。執身為我。起諸見故。「薩」,是「有」;「迦耶」,是「身」,因此翻為「身見」。就是執著五蘊假合之身為「我」,也依此生起各種的不正見。
  謂於五取蘊法。執我我所。由此身見。一切見趣依之而起。只要對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蘊,執著是「我」或「我所有」,就會因為這個「身見」,而生起一切趣向於「我」的不正見。
二、邊執見。謂即於彼隨執斷常。障處中行出離為業。
邊見者。謂此邊執。皆是薩迦耶見增上之力。隨彼所執起斷常見。障處中道出離。而為業用。
  第二種是「邊執見」。
二、邊執見。
  所謂「邊執見」,是從「薩迦耶見」來的,是討論「薩迦耶見」有、無的問題。
謂即於彼隨執斷常。
  倘若認為它是斷滅(無)的,則落在「斷邊」;如果認為它是永恆存在(有)的,則落在「常邊」。這樣對「薩迦耶見」執斷、執常,就是「邊執見」的體性。
障處中行出離為業。
  「中行」,就是中道,指的是「道諦」。佛法是中道而行,所以不會落在斷常二邊。「出離」,就是涅槃解脫,指的是「滅諦」。「邊執見」,能障礙我們處中道而行的「道諦」、及出離生死的「滅諦」,這就是它的作用。
  邊見者。謂此邊執。皆是薩迦耶見增上之力。「邊見」,就是在「薩迦耶見」之上,進一步討論它是斷、是常的邊執見解。「常」就認為它是永恆存在;「斷」則認為它是斷滅空無。
  隨彼所執起斷常見。障處中道出離。而為業用。但不論所執的是那種邊見,都會障礙我們修習中道,以及無法出離生死,這就是它所發揮的作用。
三、邪見。謂謗因果作用實事。及非四見。諸餘邪執。如增上緣。名義遍故。
邪見者。謂謗無因果。破壞正見也。此見如增上緣。四見所不攝者。皆此見攝。謂一切惡見。皆依此起也。謗因果作用實事者。瑜伽云。謂依世間諸靜慮故。見世施主一期壽命。恒行布施。無有斷絕。從此命終生下賤家。貧窮匱乏。彼作是思。定無施與愛養祠祀故。意謂作善而無好報。此乃謗無因果也。
  第三種是「邪見」。
三、邪見。謂謗因果作用實事。及非四見。諸餘邪執。如增上緣。名義遍故。
  「邪見」,就是邪執的見解。範圍最廣,包括了謗因、謗果、謗作用、謗實事,還有其他不屬於「薩迦耶見」、「邊見」、「見取見」、「戒禁取見」四類的邪執,都歸在「邪見」當中。就像四緣中,無法歸在「親因緣」、「等無間緣」、「所緣緣」當中的,都屬於「增上緣」。這樣的歸類方式,主要是希望名稱能遍攝一切的義理在內。
  邪見者。謂謗無因果。破壞正見也。「邪見」,就是邪執的見解,如謗無因果等,能破壞一切的正見。
  此見如增上緣。四見所不攝者。皆此見攝。謂一切惡見。皆依此起也。「邪見」和「增上緣」一樣,含攝三緣以外其他的義理,凡是無法歸類在其他四見的,都稱為「邪見」。因為一切錯誤的見解,都因「邪見」而起。
  謗因果作用實事者。「邪見」,除了謗無「因果」之外,還謗無「作用」、「實事」。「作用」,是指此(彼)世間、父母、中陰身等;「實事」,是指證得阿羅漢果位等。不承認有這些「作用」、「實事」的,都屬於「邪見」的範圍。
  瑜伽云。謂依世間諸靜慮故。見世施主一期壽命。恒行布施。無有斷絕。從此命終生下賤家。貧窮匱乏。瑜伽師地論當中,就引了一個謗無因果的例子。有一位外道,因為修習「世間禪定」(不是「出世間」禪定,所以不能解脫),得了天眼,看到一位施主一生沒有間斷的行布施,死後卻生在下賤、貧苦的人家,過著非常貧窮匱乏的日子。
彼作是思。定無施與愛養祠祀故。意謂作善而無好報。此乃謗無因果也。就想道:一定沒有布施得好報這樣的事,也沒有祭祀、供養三寶等功德可言。便宣稱作善沒有好報。這就是謗無因果的例子。關於謗因、謗果、謗作用、謗實事的內容,說明於下:
  1、謗因:認為沒有妙行、惡行的因。
無施與(布施沒有好的果報)、無愛樂(沒有善行、功德等愛樂法可以尊重)、無祠祀(認為三寶沒有什麼功德,不必以財食供養)、無惡行(也沒有所造作的惡行)。
  2、謗果:認為沒有妙行所招感的樂果;也沒有惡行所招感的苦果。
  3、謗作用:認為沒有這個世間、也沒有那個世間;沒有父、也沒有母;更沒有什麼化生有情等。
  瑜伽論說:「復見有一剎帝利種,命終之後,生婆羅門、毘舍、首陀羅諸種姓中,或婆羅命終之後,生剎帝利等種姓中。彼作是思:定無此世剎帝利等,從彼世剎帝利等種姓中來,亦無彼世剎帝利等,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去。」這是謗無此世間、彼世間最好的說明。「又見母命終已生而為女,女命終已還作其母,父終為子,子還作父,彼見父母不決定已。彼作是思:世間必定無父無母。」這是謗無父母最好的說明。「或復見人身壞命終,或生無想,或生無色,或入涅槃,求彼生處,不能得見。彼作是思:決定無化生眾生(中有身),以彼處所不可知故。」這是謗無化生有情最好的說明。
瑜伽論中第一個例子,是說有一位外道在定中見到剎帝利死後,卻投生在婆羅門、毘舍或首陀羅等其他種姓中(古代印度種姓階級非常嚴格,認為是生生世世都不會改變的);或者看到婆羅門死後,投生在剎帝利等種姓當中。因此就斷言,沒有這一世的剎帝利,從上一世的剎帝利來;也沒有下一世的剎帝利,從這一世的剎帝利去。這就是謗無此世間、彼世間的例子。
  第二個例子,是他看到母親死後,投生為女兒;女兒死後,反生為母親,父子的情形也是一樣。就想道:父母之間的關係既然會有改變,這個世間必定是無父、無母了。因此不相信佛法所說,父精、母血、中陰身三緣和合而成胎的事實。
    第三個例子,是他看到人死後,並沒有中陰身去投胎,因此就想道:一定沒有化生有情(中陰身)的存在。但事實上,死後生無想天、無色天,或直入涅槃時,是沒有中陰身的。只因為他沒有足夠的智慧與神通可以知道他們的處所,所以才會生起這樣的邪見。
  4、謗實事者:是說世間沒有真正證到諸漏永盡而獲得解脫的阿羅漢。
四、見取。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。能得清淨。一切鬪諍所依為業。
見取者。謂取他見為己見。謂於前三見。及自所依蘊隨執一端。以為最為勝。即其所執。為能得清淨。由是各各互執為勝。一切諍依之而起。故曰一切鬪諍所依為業。
  第四種是「見取見」。
四、見取。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。能得清淨。一切鬪諍所依為業。
  「見取見」,就是所謂的「非果計果」。對於不可能得到的果,卻顛倒的認為可以得到。主要是對「薩迦耶見」、「邊見」、「邪見」所起的六十二種惡見,以及所依的五蘊之身,一一別計為最勝、最上,妄執由此見能得清淨、解脫、出離。由於各派所執的見解不同,也都堅持自己的主張是最殊勝,因此一切的鬪爭便激烈的展開了。這就是「見取見」所產生的作用。
  見取者。謂取他見為己見。謂於前三見。及自所依蘊隨執一端。以為最為勝。「見取見」,就是依前面三見(薩迦耶見、邊見、邪見)所起的惡見,以及自身所依的五蘊,隨執任何一端,以為最上、最勝。
  即其所執。為能得清淨。由是各各互執為勝。一切鬪諍依之而起。故曰一切鬪諍所依為業。認為只要依此「見取見」修行,就能得清淨、解脫、出離。由於各派都堅執自己的最殊勝,因此便引發各種諍鬪。所以「見取見」的作用,就是引發一切的諍鬪。
五、戒禁取。謂於隨順諸見戒禁。及所依蘊執為最勝。能得清淨。無利勤苦所依為業。
戒禁者。謂持牛狗等戒。及自拔髮熏鼻。僧佉定慧等。由執彼因果皆為最勝。為清淨。為解脫。為出離。依此進修。毫無利益。枉受勤苦。故曰。無利勤苦也。昔有二外道。一名布剌拏雉迦。受持牛戒。二名額剃剌羅棲你迦。受持狗戒。二人異時往佛所。種種愛語相慰問已。時布剌拏問世尊曰。此棲你持狗戒。修道已滿。當生何處。世尊告曰。汝止莫問。再三請佛。佛乃告言。受持狗戒。若無缺犯。當生狗中。若有缺犯。當墮地獄。彼聞佛言。悲泣哽咽。不能自勝。世尊告曰。吾先告言。止不須問。今果懷恨。時布剌拏言。不意此人當生狗趣。故我悲泣。然我長夜受持牛戒。將來亦當爾耶。唯願大慈。為我宣說。世尊告曰。准前狗戒。此等皆由不了真道。妄執邪因。
  第五種是「戒禁取見」。
五、戒禁取。謂於隨順諸見戒禁。及所依蘊執為最勝。能得清淨。
  「戒禁取見」,就是所謂的「非因計因」。如「持牛戒」而吃草,以為是生天的因,但學牛吃草並不能生天,這就是「非因計因」。只要是隨著各種執見所制定的戒律或禁忌,以及所依的五蘊之身,認為依照這些最殊勝的法門,嚴格持守各種戒律或禁忌,就能得到清淨涅槃的,都稱為「戒禁取見」。
無利勤苦所依為業。
  但實際上,那只是一些無利的苦行而已,並不能真正得清淨涅槃。所以,行無益的苦行,就是「戒禁取見」所產生的作用。
  戒禁者。謂持牛狗等戒。及自拔髮熏鼻。僧佉定慧等。這些「戒禁」的內容:包括持牛狗等戒(當時有些外道得了天眼,看見牛吃草、狗吃糞,結果死後卻生天,因此就學牛吃草、狗吃糞的行為,以求死後生天,這就是持牛狗戒。),以及拔自己的頭髮,用火熏鼻子,或者臥在釘床上等等,以為這樣是修戒、定、慧。
  由執彼因果皆為最勝。為清淨。為解脫。為出離。他們認為持守這些戒禁是最殊勝的,可以清淨業障,可以證得涅槃解脫。
    依此進修。毫無利益。枉受勤苦。故曰。無利勤苦也。那裡曉得,持守這些戒禁,並不能真正清淨業障,也不能證得涅槃解脫,這種毫無利益的苦行,只是白白的受苦而已,所以才稱為「無利的勤苦」。
  昔有二外道。一名布剌拏雉迦。受持牛戒。二名額剃剌羅棲你迦。受持狗戒。這裡也舉了一個例子:在印度當時有二個外道,一個叫布剌拏雉迦,是受持牛戒的。一個叫額剃剌羅棲你迦,是持狗戒的。
  二人異時往佛所。種種愛語相慰問已。時布剌拏問世尊曰。此棲你持狗戒。修道已滿。當生何處。有一次,兩人分別出發,卻同時到達佛陀處。在彼此互相慰問之後,持牛戒的布剌拏就問世尊:像棲你是持狗戒的,當他修道滿的時候,將會生在什麼地方?
  世尊告曰。汝止莫問。再三請佛。佛乃告言。受持狗戒。若無缺犯。當生狗中。若有缺犯。當墮地獄。世尊回答說:你最好不要問這個問題。但他再三的請求佛慈悲開示。佛最後就告訴他:受持狗戒的人,如果這一生都沒有犯戒的話,將來就會生在狗中,若是有所缺犯,就會墮在地獄中。
  彼聞佛言。悲泣哽咽。不能自勝。世尊告曰。吾先告言。止不須問。今果懷恨。布剌拏聽完佛陀的話後,立刻悲泣哽咽、悲不自勝。世尊又對他說:我已經告訴你最好不要問,看你現在哭得這麼傷心,是不是懷恨於我?
    時布剌拏言。不意此人當生狗趣。故我悲泣。然我長夜受持牛戒。將來亦當爾耶。唯願大慈。為我宣說。這時布剌拏回答說:我並不是懷恨世尊,只是萬萬沒有想到,棲你將來會生在狗趣當中,進而想到自己,便不禁悲從中來。因為我一輩子都在持牛戒,將來的果報豈不也是生在牛中?既然已知錯誤,希望大慈的佛能為我們開示,如何才是正確的修行。
  世尊告曰。准前狗戒。此等皆由不了真道。妄執邪因。世尊於是告誡他們:過去你們持牛戒、持狗戒,是因為不了解真道,才會「非因計因」。只有如法受持佛法的淨戒,才能真正達到解脫。希望你們從今以後放棄所有的「戒禁取見」,不要再妄執邪因,就不會落得如此悲慘的下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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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6-19 12:15 | 顯示全部樓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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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乘百法明門論

言大者。揀小為義。謂揀小乘唯是七十五法。大乘則有百法。乘者。運載得名。謂如世舟車。可以運重致遠。以喻菩薩乘。此大法。越生死河。到菩提鄉。登涅槃岸。名義互言。亦可說揀小得名。運載為義。百者。數目也。法者。模範也。謂世間法九十四種。出世間法六種。其數有百。謂心法有八。心所有法五十一。色法有十一。不相應行法有二十四。無為法有六。此為大乘之百法。明者。乃菩薩無漏之慧以能破無明暗故為智明。以揀凡夫有漏慧不能破煩惱也。門者。以開通無壅滯義。謂此百法乃凡聖共同之門。又明此百法即是入大乘之門也。論者。决擇義。謂揀擇性相。教誡後學。決斷疑惑。故以為論。乃天親菩薩於瑜伽本地分中。六百六十法內提綱挈領。畧錄此百法名數以示後學。使知其萬法之大要也。以此百法。世出世間一切聖凡皆執有我。故招分段變易二種生死。若能分明了悟悉皆無我。則超二死。聖凡情盡。即此便是入大乘之門。故云大乘百法明門。又明字乃能觀之智。百法即所觀之境。此智此境皆入大乘之門也。又論者。决擇境智分明無惑而已。以心境皆空法門。殊非小根可受。故此理觀皆屬大乘。故標云。乃大乘之百法明門。依主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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