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菩提 發表於 2017-10-27 16:08

眾生相種種: 鬼神掠影




眾生相種種: 鬼神掠影

陳兵 心一禪

鬼的觀念深入人心,多數人都有下意識的怕鬼心理。鬼與神又常聯系在一起。中國人所說的鬼神,佛教多歸於“餓鬼”一道,餓鬼,為梵語薛荔多(Preta)意譯,一譯“閉多”,略稱”鬼”,但與中國傳統的“人死回歸”意義上的鬼有所不同。佛教所說鬼道,是一個比天道更為複雜的類別,其中形相之異多比畜類,苦樂受用有天淵之殊,業因亦各不同。總的說來,此道眾生的絕大多數,有兩個共同特點:一是希求,意謂希望他人施予飲食,因其本身不事生產,靠他為食,“他作自受”。《佛說立世阿毗曇論》卷六雲:

謂五道中從他有情希望多者無過此故,由此因緣,故名鬼趣。

二是虛怯多畏,《大毗婆沙論》說:

鬼者畏也,謂虛怯多畏,故名為鬼。

據稱眾鬼晝伏夜出,活動於黑暗中,常害怕人,若遇到人,要躲避隱藏。人言:“鬼鬼祟崇”、“心懷鬼胎”,便是取鬼之隱於暗處、不光明正大為喻。

鬼的業因,如《正法念處經·餓鬼品》說:

一切餓鬼,皆為慳貪嫉妒因緣,生於彼處。

又說若邪佞諂曲、欺誑他人,或積財不施、慳吝貪婪,命終皆生餓鬼道。《業報差別經》說生餓鬼道有十種業因:造輕的身口意惡業、慳吝多貪、起非分惡、諂曲嫉妒、邪見、愛著財產即便命終,及因饑渴而死。《大智度論》、《十地經論》等說於下品十惡業中,隨作其一,即墮餓鬼。總的看來,慳貪不施、嫉妒諂曲,其心陰險不直,是生於餓鬼的共同業因。慳貪吝嗇,故受饑渴逼迫之報,心地陰暗,故受畏懼光明之報。又據諸經論說,造十惡等業墮於地獄的眾生,地獄罪畢後,即生為餓鬼。至於各種鬼的業因,則千差萬別。

鬼神的數量極多,與人類的關系頗為密切,《長阿含經·世記經·忉利天品》載佛告比丘言:

一切人民所居舍宅,皆有鬼神,無空過者。一切街巷四衢道中,屠兒市躔及丘冢間,皆有鬼神,無有空者。凡諸鬼神,皆隨所依,即以為名,依人名人,依村名村,依城名城,依國名國,依土名土,依山名山,依河名河……一切樹木極小如車軸者,皆有鬼神依止,無有空者。

還說人人皆有鬼神守護,作十惡的惡人,若百若千,才有一鬼神守護,如群牛群羊,一人放牧;行十善、具正信的善人則一人有百千神護,如國王、大臣有百千人衛護。由是之故,世人有被鬼神觸撓、附著而得病遇禍者,有不受鬼神觸擾者。又說人宅地的好壞,與封於該處的鬼神之大小相應,大神所封之宅居之安樂熾盛,小神所封之宅為下人所居。經載,佛一日以天眼見無量鬼神在德里(時為曠野)分宅分地,預言不久後其地將興盛,後來果然被建成印度第一大城。南傳《小部·餓鬼事經》佛陀列舉了阿傍、羅剎、山精、雜魅等鬼類。阿傍,亦作阿防羅剎,為地獄鬼卒,《五苦章句經》謂其牛頭牛蹄人手,持三股叉,力壯排山。
    關於鬼的種類,諸經論中有二種、三種、十種、三十六種等區分。

二種鬼:弊鬼、餓鬼,為《大智度論》等所說。弊鬼因生前布施,形貌福報,皆比欲界天。如《婆沙論》言:

鬼中好者,如有威德,形容端正,諸天無異。又一切五嶽四瀆山海諸神,悉多端正,名為好也。又有威德者,或住山谷,或住空中,或住海邊,皆有宮殿,七寶莊嚴,首戴華鬘,身著天衣,受甘露食,猶如天子。乘象馬車,各各遊戲,果報過人。一切山河諸神,悉有舍宅依之而住。

此類鬼即弊鬼,俗稱為神,雖然福德如天,但大概有不如天之處,或壽命較短,或須食人香火,或常與餓鬼生活在同一社會,故歸於鬼趣。《大智度論》卷二說弊鬼在餓鬼中住,即為餓鬼之主。《長阿含經》卷十二《大會經》列舉的地神及所統七千夜叉、雪山神將及所統六千夜叉、舍羅神將及所統三十夜叉、馬國毗波蜜神及所統五百鬼、王舍城山神金毗羅,四大天王所統乾闥婆、鳩盤荼、夜叉等有神足威德之鬼,當皆屬弊鬼。

餓鬼,多受饑渴所迫,大概因此類占鬼道中絕大多數,故鬼道以餓鬼命名。

三種鬼,出《順正理論》卷三一,為多財、少財、無財三類,系從其貧富著眼,每類中又各有三種,合為九種:多財(富)鬼,以飲食充足為特點,分希祀(食人祭祀)、希棄(食人遺棄之物)、大勢(有權勢)三種,希祀、大勢二種鬼,即《大智度論》所言弊鬼或神;少財鬼,雖有飲食而不充足,按其形相,分針毛(身毛如針)、臭毛、癭鬼(腹大如癭瘤)三種;無財鬼難得飲食,即使得到也難以享用,分炬口(焰口,口中出火)、臭口、針口(咽小如針)三種,其中炬口鬼即佛家焰口施食的對象“面燃餓鬼”。

十種鬼,見《楞嚴經》卷九。謂破戒作惡而墮於大小地獄的眾生,地獄罪畢,依本業因,成為鬼類,凡十種:

1、怪鬼。本由貪占財物作惡,罪畢“遇物成形”,蓋即所謂妖怪,如狐精之類。

2、魃鬼。本由貪色作惡,罪畢遇風成形。

3、魅鬼。本因貪惑(迷惑他人)作惡,罪畢遇音成形。

4、蠱毒鬼,又名“魘勝鬼”。本因仇恨而作惡,罪畢遇蟲成形。

5、厲鬼。本因貪憶(憶念宿怨等)作惡,罪畢遇衰(枯骨等衰敗之物)成形。

6、餓鬼。本因傲慢而作惡,罪畢遇氣成形。

7、魘鬼。本因貪罔(欺騙人)作惡,罪畢遇幽(幽暗之氣)成形,能使人夢魘。

8、魍魎鬼(山精)。本因貪明(自作聰明)作惡,罪畢遇精成形。

9、役使鬼。本因貪成(諂詐誘人以成己私)作惡,罪畢遇明(咒術)成形,即被符咒役使的鬼類。

10、傳送鬼。本因以結黨營私而作惡者,罪畢遇人成形。

該經說,這十種鬼中的怪鬼、魃鬼、魅鬼、蠱毒魘勝鬼、厲鬼,及大力鬼(夜叉羅剎)等,年老成魔,能惱亂修禪定受陰已盡(入第四禪)而想陰未盡者。

三十六種鬼,出《正法念處經》卷十六〈餓鬼品〉:

1、鑊身鬼(迦婆離),身高為人的兩倍,無面目,形如鑊足,熱火滿中,焚燒其身。前世受人雇傭,作殺生之業,及貪占別人寄存的物品者,死後受此惡報。

2、針口鬼(蘇支目佉),咽喉細如針尖,腹大如山,滴水難進,常受饑渴,並受寒熱、蚊叮、熱病等苦。生前雇人殺生,及婦人誑夫惜財而不布施者,死後受此惡報,報盡生為遮咤迦鳥,唯食雨水,常不得飽。其後生於人中,亦常饑渴貧困。

3、食吐鬼(盤多婆叉),求人嘔吐物為食,而多時不得,常被饑火焚燒,於曠野中四處奔走。女人誑騙其夫,憎惡其子,美味獨享,不與丈夫子女者,死後受此惡報,報盡受畜生身,亦常食嘔吐穢物,後生人中,多為乞丐之流。
    4、食糞鬼(毗師他),以人糞為食,求之不得。生前慳貪不施,或以不凈食物施僧道,得受此報。報盡生於人中,貧窮多病,身體臭穢,受人輕賤。

5、無食鬼(阿婆叉),饑渴火燃,悲啼奔跑,才見泉池,水即枯竭,或見守水惡鬼毆打而不得飲。為人慳嫉妄語,誣陷好人,令其身陷囹圄,饑渴而死,由此惡業,生為無食鬼。報盡生人,多難保胎,即令出生,也多短命多難,餓死獄中。

6、食氣鬼(犍陀),唯得人祀神祭天的供品氣味為食,常不能多。生前獨食美味,不給妻子兒女,故受此報。報盡生於人中,亦貧窮多病。

7、食法鬼(達摩婆叉),頭發蓬亂,身毛甚長,身體羸瘦,唯皮包骨,爪甲長利,淚流如雨,常被饑渴所苦,唯於僧寺聽人說法及贊嘆說法,得以活命。生前為活命求財而說法,心不敬重,所說不符佛法,得財吝嗇不施,故受此報。報盡生人,多為天祠神廟的看管者,常靠乞食活命。

8、食水鬼(婆利蘭),形如焦木,常受饑渴,只能靠渡河人足下遺落之余水活命,若自己取水,守水鬼便以杖撾打。生前賣酒為業,摻水以騙人,不修福德,而得此報。報盡生人,亦貧窮困厄,生在幹旱之地,常受渴乏。

9、希望鬼(阿奢迦),面色皺黑,雙淚常流,頭發覆面,手足破裂,身色如黑雲,常受饑渴,只能得世人祭祀亡靈之供品而食之。生前貪惡,買賣常欺誑人,故受此報。報盡生人,為下賤僮僕。

10、食唾鬼(企咤),常受饑渴,唯能食人唾沫以自活。生前以不凈食物說為凈食,施出家人,或以非所可食之物施持凈戒人,因得此報,報盡生人,貧窮下賤,多病消瘦,作除糞事,或於僧寺乞殘食活命。

11、食鬘鬼(摩羅婆叉),生於寺廟中,有神通,能示祈神者以惡夢,唯能得人所祭供的花鬘為食。生前偷佛像前及師長的花鬘,故得此報。報盡生人,多守園種花,賣花活命。

12、食血鬼(啰訖咤),即羅剎鬼,世人或名夜叉神,以血塗泥而祭供,即以此血為食,能恐嚇信奉祈禱之人。生前嗜食血肉,殺生血食,不給妻子兒女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人生中,為賤民之類,嗜食人肉。

13、食肉鬼(菩娑婆叉),夜叉之一,生於巷陌寺廟,形狀醜惡,有神通,食肉。生前屠宰賣肉,鬥秤不平,以賤為貴,而能以肉設宴待客,故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為邊鄙之地蠻夷之屬,喜食人肉。

14、食香煙鬼(蘇犍陀),夜叉之一。身塗眾香,妓樂自娛,並有神通,以世人所供香煙為食。生前以賣香為業,以劣為貴,而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家世貧寒,而身有香氣。

15、疾行鬼(阿毗遮多),夜叉之一。於不凈處啖食不凈,“其行迅疾,一念能至百千由旬”,能擾惱行不凈(淫穢等事)之人,現身恐嚇,或示惡夢,可用惡咒召來,作害人之事,被世間迷信者奉事供養。生前出家而破戒,遊走鄉鎮,欺誑求財,故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生巫覡家,守鬼神廟。

16、伺便鬼(蚩陀邏),遍身毛孔自出火焰,燒炙其身,常奔走悲號,求索飲食,唯能入逆塔而行、敬拜天神廟及淫穢人身中,食其精氣,常伺人之此類過錯,故名。生前誑騙取財,或伺人之隙勒索劫奪財物,受此惡報。若報盡生人,多遭厄難災禍。

17、地下鬼(波多羅),身長二十里,頭發蓬亂,身體羸瘦,風寒噤戰,常受饑渴,在地下黑暗之處受劇苦。生前枉法取財,誣陷人使坐黑牢,而得此報。報盡縱得生人,多目盲,常處幽暗,貧窮下賤。

18、大力神通鬼(牟利提),生於深山海渚,神力自在,常受諸樂,只是有無量苦惱餓鬼圍繞左右。生前非法取財,為圖私利,以不凈心布施(送禮賄賂等),故受此報。若報盡生人,於饑荒之世為國王大臣。

19、熾燃鬼(阇婆利),火從身出,號叫奔走。生前誑騙、搶劫他人財物,破人城郭,殺戮人民,掠得財寶,貢與國王大臣豪貴以求尊榮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人生中,常被人害,財物常被王、賊劫奪,登高顛墜而傷身失命。

20、伺嬰兒便鬼(蚩陀羅),夜叉之一,神力自在,常念宿世怨家,嗔恨含毒,見婦女生兒,便伺求其過失(如門中大小便等),殺害嬰兒,若不得便,則懷恨命終。生前因人殺其嬰兒而發惡誓報複,故受此報。報盡若人生中,猶常懷怨恨。

21、欲色鬼(迦摩),俗稱如意夜叉,能隨心變形,欲美則美,欲醜則醜,能入人家盜食,化作婦女與男人交合。生前賣淫得財,施與凡人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多為戲子妓女。《央掘魔羅經》卷二說,斷善根的“一闡提”具足諸惡,但能行布施,生於餓鬼趣,“貪欲極熾然,念念貪欲心,眾多女人應,亦生中道子,長夜不得樂。”即是這種欲色鬼。

22、海渚鬼(牟陀羅提波),生於海渚中,常受暑熱,瘦得皮包骨,不得水飲,唯食朝露。生前在曠野中趁機敲詐遠行病乏之人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亦在海渚,或僅一足,或短足。

23、執杖鬼,為閻羅王使者,形狀醜惡可怕,手持刀杖,頭發蓬亂,長唇下垂,長耳大腹,受閻羅王(俗稱閻王)派遣,捕捉罪人。唯以風氣為食。生前為國王大臣豪貴之爪牙,專行暴惡,心無慈憫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多在邊僻險難之處,為人作向導。

24、食小兒鬼(婆羅婆叉),偷取人家嬰兒為食。生前以巫術咒龍除雹等以誑惑病人,騙人錢財,墮地獄中,從地獄出,受此惡報。

25、食人精氣鬼(烏殊婆叉),常受饑渴,見空中降刀,斬斫其身,奔走逃避。唯能伺惡人之便,入其身中食其精氣。生前巧言騙人,詐言為人親友,騙人投軍戰死,取其財物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常守祠廟,貧窮困厄。

26、婆羅門羅剎,常被饑渴逼,奔馳急走,於空巷道路婆羅門(祭司)殺生祭神之處,伺機殺害人。生前殺生設宴,賤買貴賣,貪嫉破壞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常好食人肉。

27、火爐燒食鬼(君荼),為饑渴所逼,奔走求食,唯能得天祠神廟中火祭之殘食,帶火而食。生前貪吃僧食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多遭火燒。

28、不凈巷陌鬼(阿輸婆啰他),生於廁所等汙穢之處,以糞為食,然有惡鬼守糞,常不得食,一月半月方得一餐,若食飽,守糞惡鬼強打令吐。生前以不凈食物施梵行清凈之人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多為淫女、婦女。

29、食風鬼(婆移婆叉),常被饑渴所逼,奔走四方,張口求食,風從口入,見為飲食,實則空無一物。生前許諾出家人、貧病者,答應施給飲食,及至其來,卻不守諾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貧窮卑賤,人有所許,終皆落空。

30、食火炭鬼(央伽啰婆叉),常至冢墓,以燒屍炭火為食。生前典主刑獄,虐待囚犯,令其饑渴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多在饑荒之處,所食粗惡。

31、食毒鬼(毗沙婆叉),生於山窟極寒極熱險惡之處,以毒藥丸為食,食後即死,死而又活,被烏啄眼。生前用毒藥害人以貪取其財物,墮地獄中,從地獄出,受此惡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猶喜以毒藥害人,複墮地獄。
    32、曠野鬼(阿咤毗),饑火燒身,奔走曠野,呼叫求水,遙望見水,近之則無,受荊棘刺足、雕鷲啄目等苦。生前為強盜,於曠野無水險難之處,破壞林木水源,以伺機劫人財物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常行山野險路。

33、冢間食熱灰土鬼(奢摩舍羅),常饑渴熱惱,以燒屍處熱灰土為食,一月方得一餐,或不得。頭戴熱鐵鬘,燒炙頭面,並受多刺刀杖打斫。生前盜人供佛之花賣之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生人中,為賤民、屠兒、劊子手等。

34、樹中住鬼(毗利差),生於樹中,受寒熱交迫、蟲蟻喋食等苦,唯得人棄於樹下之殘食而食之,蓋即所謂樹神。生前砍伐人造林木或盜伐僧寺園林樹木,死受此報。報盡若得生人,多以販賣藥草林木花卉為業。

35、交道鬼(遮鬼波地),住十字路口,自然有鐵鋸截身,唯得人於道口祭供之食物而食之,常受饑渴。生前劫奪趕路人的幹糧而令其受餓,死得此報。報盡若得生人,貧窮下賤,操屠宰之業。

36、殺身鬼(魔羅迦那),為魔王所攝,憎嫉佛法中修行之人,於僧眾坐襌等時,伺機擾亂其心,或發惡聲恐嚇,常有熱鐵錘從口入。生前邪見迷信,不信正法,墮於地獄,多劫受苦,從地獄出,受此惡報。縱生為人,亦貧窮下賤,多盲聾瘖啞。

三十六種鬼是否實有,姑且不論,僅就其作為業因而說的三十六種人來看,在現實社會中恐怕還是大有其人吧。

佛經中所說常來佛前聽說法的“天龍八部”中的乾闥婆、緊那羅、夜叉、羅剎、摩呼羅伽,及四大天王所統之毗舍阇、鳩盤荼、富單那等,亦包括在鬼道中,多屬多財鬼。

乾闥婆,意譯“香陰神”、“尋香”、“執樂天”,擅長音樂,為天帝釋樂神,屬東方持國天王統領,在雪山右有其城闕宮殿,受樂如天,有時赴天帝釋處奏雅樂。《長阿含經》說乾闥婆王子般遮翼彈琉璃琴唱歌贊佛,佛稱贊其歌聲“悲和哀婉,感動人心”,具備佛法眾義。他因此成為帝釋的乘龍快婿。

緊那羅(真陀羅、緊捺洛、甄陀羅),意譯“人非人”、“疑神”、“歌神”,亦為樂神,形貌似人,頭上有一角,無手足,故名非人。《慧琳音義》謂此類男性馬首人身,女性端正美麗,常嫁與乾闥婆作妻室。住須彌山北大黑山中,居七寶宮殿,壽命甚長。因前世布施沙門,又懷疑沙門瞻視其妻,咒願此沙門手足斷壞,故受此報。此神乃音樂高手,《大樹緊那羅經》說有緊那羅王名頭婁摩,鼓琴歌唱贊佛,須彌山及諸樹林悉皆震動,迦葉大阿羅漢亦不能自安,踏歌起舞,五百飛行仙人聞聲沈醉,失其神通,一時墮地。緊那羅女的歌聲,也曾令五百飛行仙人沈醉落地。

夜叉(梵yaksa),又譯藥叉、悅叉、野叉,意譯輕捷、勇健、捷疾鬼、祠祭鬼等。乃毗沙門天王所統。《大智度論》卷十二分為三種:一地行夜叉,因前世多嗔狠戾、嗜酒肉而財物布施,常得種種歡樂、音樂、飲食,然不能飛行。二虛空夜叉,前世剛愎強梁而布施車馬,具有大力,飛行虛空。三宮殿飛行夜叉或天夜叉,因前世嫉妒好諍論而能以房舍、臥具、衣服、飲食布施,飛行虛空,有種種娛樂及便身之物。所謂天兵天將,蓋多屬天夜叉,經載毗沙門天王麾下有無病、吉祥等十六夜叉大臣及因陀羅、蘇摩等五十夜叉將軍、三萬六千夜叉眾。密教中有密跡金剛力士、夜叉八大將、十二夜叉大將、十六大夜叉將等,皆為佛教護法神。每一大夜叉手下,各有七千小夜叉。

密教所奉女性護法“空行母”,多屬“荼格尼”(梵dagni),為女性夜叉之一種,或說荼格尼為“辰狐”,該即俗稱狐仙、狐貍精中護持佛法者。

摩睺(呼)羅伽(莫呼洛),意譯“大蟒神”、“大腹行”,人身蛇首,據說亦屬樂神,或曰廟神。

鳩槃荼,意譯“甕形鬼”、“冬瓜鬼”,以其形如甕,或說其陰囊大如冬瓜。一說名厭媚鬼、食人精氣鬼,即三十六鬼中之食人精氣鬼,屬北方毗沙門天王所統。《大智度論》說:宰官剝削人民以取財布施,墮鳩盤荼鬼中,能作種種變化,五欲自娛。

富單那,又譯“布但那”,意譯“臭餓鬼”,又稱熱病鬼、災害鬼,雖身形臭穢,而為餓鬼中之最有福報者,屬西方廣目天王所統。《護諸童子陀羅尼經》說此鬼形狀如豬,能令睡眠中的小兒驚怖啼哭。

毗舍阇,顛狂鬼或啖精鬼、吸血鬼,腹大如海,咽小如針,為東方持國天王所統。

佛經中常說的鬼類還有:

部多,意譯“自生”,一種化生的鬼。

迦咤富單那,意譯“奇臭鬼”,又稱“噪作災怪鬼”。

起屍鬼,梵語名毗陀羅,能使人的屍體站立,外道常役使此鬼殺害怨家,後期佛教密教亦頗重修起屍鬼密法。

此外,如《楞嚴經》卷九所言附坐襌人而令其入魔的鬼神,還有山林土地城隍川嶽鬼神(屬多財鬼),及天地大力山精、海精、風精、河精、土精,一切草木積劫精魅,龍魅,日月薄蝕精氣,金、玉、芝草、龍、鳳、龜、鶴“經千萬年不死為靈”(即所謂精靈)。各種精靈,蓋屬該經所說遇物成形的“怪鬼”(俗言妖精之類)。

鬼類的身形,如《五道經》所述,極大者身長一由旬,頭如泰山,極小者如有如小兒,乃至僅長三寸。《大法炬陀羅尼經》說:

亦有多餓鬼全無名字,於一彈指頃轉變身體,作種種形。

真是千奇百怪,形類多端。鬼類的出生方式,據《俱舍論》卷八,有胎生、化生兩種。

鬼類的壽命,一般皆說比人長。如《長阿含經》卷二十說:

鬼以人間一月為一日,乘此成月歲,後壽五百年。

合人間五萬四千年之久。該經又說:“餓鬼壽十萬歲,多出少減”。《正法念處經·餓鬼品》說三十六種鬼的壽命,多為鬼壽五百歲,以人間十年為一晝夜,其壽命達人間一百八十萬歲。《觀佛三昧經》說鬼類最長壽為八萬四千歲,短者不定。《成實論》則說餓鬼極壽七萬歲,短則不定。中國古代有人死為鬼、鬼死為“聻”的說法。

鬼類的住處,《正法念處經》說有人中及餓鬼界兩大處所。人中住者,若人夜行,或有見者。餓鬼界,在此閻浮提之下五百由旬,當在地下深處,其主宰者名閻摩羅王,即俗稱閻王。《立世阿毗曇論》說閻羅王名閉多,為第一位生於餓鬼界者。《大毗婆沙論》卷一七二分餓鬼為正住、邊住二類,正住即主要住處,名餓鬼世界,在地下,長三萬六千由旬,由閻羅王統轄。邊住,即次要住處,其中有威德者住山谷、空中、海邊、忉利天、四王天等處,無威德者住在人間草木、冢墓、廁所、空舍、曠野等處。晉譯《灌頂冢墓因緣四方神咒經》說:

若人生時無善無惡,精魂未有去處,是以在冢塔中。

鬼類雖然隱蔽不現,但多數與人生活於同一空間,關系相當密切。鬼神可以護衛人,佛教所謂保護修行者的“護法”,多為夜叉、羅剎等鬼神。鬼類也可以危害人,使人生病乃至死亡。《大寶積經》卷一一三佛告迦葉:人若被非人(羅剎等鬼類)飲其血氣,“彼人羸瘦,無有色力”,“如是之人失血氣故,諸藥、咒術及諸刀杖,所不能治,必至於死。”

鬼神實有,是許多民族及大多數宗教普遍具有的信仰,因而形成祠祀鬼神、祭奠先亡之民俗。鬼神是否需要人祭祀?祭祀的物品究竟能否為鬼神、祖先所享用?是不少人所疑惑的問題。對此,佛經中有明確的回答。如《雜阿含》卷四十第1049經佛答生聞梵誌之問說:親屬若生畜生、餓鬼、人中者,各得彼處飲食,不得家人祭供所施;然餓鬼趣中有一處名為“入處餓鬼”,若親族生於彼處,能得家人施食。若無親族生入處餓鬼而祭祀布施者,施者也“自得其福”。南傳《增支部·生聞婆羅門經》說:只有餓鬼中之“他施活命餓鬼”能因他人回向而獲得利益。大乘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五〈雜品之余〉說,若死者生天、入地獄及墮為畜生,皆不能受用其親屬的祭祀供養,但是:

若父喪已,墮餓鬼中,子為追福,當知即得。

這是因為死者本因貪愛、慳吝墮於餓鬼,常悔其過,思念欲得。故勸世人為餓鬼勤作福德,以香花、乳酪、酥藥祭供。祭祀之物,決不白費,都會被鬼神享用,祭祀者因得布施的福報,若問誰受,答言:

若有祠祀,誰是受者?隨其祠處,而為受者,若近樹林,則樹神受;舍、河、泉、井,山林、堆阜,亦複如是。是人祠已亦得福德。何以故?令彼受者生喜心故。是祠福德,能護身財。

摘自:≪佛教生死學≫

第四章 眾生相種種   未完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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